中足联:拜合拉木拳击对手遭禁赛三场,罚款三万

关于深圳新鹏城足球俱乐部球员拜合拉木-阿卜杜外力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

各赛区组委会、各足球俱乐部:

近日,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收到了关于深圳新鹏城足球俱乐部与云南玉昆足球俱乐部比赛中的一起严重违纪事件报告。此事引起了我们的高度关注,并立即展开了详尽的调查。

在2025年3月28日举行的中国足球超级联赛第三轮场序第19场比赛中,深圳新鹏城足球俱乐部队与云南玉昆足球俱乐部队的激烈对抗中,当比赛进行到第88分钟时,出现了令人遗憾的一幕。深圳新鹏城队27号球员拜合拉木-阿卜杜外力在比赛场内,对云南玉昆队的4号球员李松益实施了拳击行为。这一行为严重违反了比赛规则和体育道德,裁判员随即出示红牌将其罚令出场。

经过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纪律与道德委员会的深入调查,根据《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纪律与道德准则》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五十五条之规定,我们做出了如下处罚决定:

一、对深圳新鹏城足球俱乐部队的27号球员拜合拉木-阿卜杜外力予以停赛3场。此决定即日起生效,以示惩戒。

二、对拜合拉木-阿卜杜外力处以人民币3万元的罚款。罚款应按照《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纪律与道德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执行。

我们深知足球比赛的激烈性,但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暴力行为。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将一如既往地依照《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纪律与道德准则》的规定,严肃处理各类违规违纪行为,维护比赛的公平公正,净化赛场风气。

我们期望各参与方能够引以为戒,共同维护比赛的秩序和来之不易的足球发展环境。同时,也希望广大球迷能够理性看待比赛,共同为中国的足球事业贡献正能量。

主任:周明

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纪律与道德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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